雷锋精神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规定了其价值内涵具有理想性的特质。这是雷锋精神之所以具有崇高性的基本依据。雷锋精神所涵容的价值目标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
首先,在个人的自我价值实现的理想层面上,雷锋精神所蕴涵的一般价值目标是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特征,也是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追求,它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彰显出不同的时代内涵。对于人生价值的自我实现来说,它蕴含着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蕴含着对理想人格的向往。雷锋之所以能从平凡生活中脱颖而出,成为时代的“风流人物”,就在于他具有这种价值理想,并深深地根植于时代的沃土之中。
其次,从社会对个人所规定的责任和使命的层面上看,雷锋精神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雷锋精神最核心的价值理念。雷锋精神所体现的集体主义价值理想,是在集体中实现个人价值、在个人价值的实现中提升集体价值的双赢互动理想。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个人的自我价值目标不是孤立地存在的,社会价值目标有赖于无数自我价值目标的有序整合。只有以自我价值目标促进社会价值目标,以社会价值目标带动自我价值目标,才是雷锋精神的真正价值理想。正如雷锋所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正是实现社会和个人“两个价值目标”完美统一的有效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