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是雷锋的第二故乡,是雷锋精神的发祥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东段61号,原雷锋生前所在部队驻地附近,占地面积99900平方米,始建于1964年,1965年8月15日开馆。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是国家二级博物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全国文明单位、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始终致力于雷锋精神的研究、展示和宣传,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提升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的重要基地。
雷锋在抚顺工作和生活了2年零4个月,抚顺见证了雷锋人生中最光辉的岁月,产生了大量的实物和史料,这些实物资料是雷锋精神的宝贵见证,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作为全国首座以雷锋名字命名的纪念馆,广泛收集与雷锋有关的文物是本馆理应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能,为雷锋精神的传承弘扬保存珍贵史迹。
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观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雷锋是时代的楷模,雷锋精神是永恒的,雷锋精神永远值得弘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雷锋纪念馆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断创新学雷锋活动的载体和形式,创新雷锋精神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学习领会新时代雷锋精神的内涵,提升展览宣讲的感染力感召力,力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而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让雷锋精神成为辽宁振兴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为了搜集更多的文物,丰富本馆展陈内容,在此,诚挚希望各界人士不吝将所藏文物史料捐赠给本馆,或者提供有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1、雷锋生前使用过的物品、读过的书、写的日记、用过的劳动工具、穿过的衣物等。
2、有关雷锋事迹的照片、书籍、影像资料、画像、报刊、档案、手稿等。
3、反映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建馆以来发展变化的见证物和图片资料。
4、反映全国各地特别是抚顺重大学雷锋典型(包括集体和个人)的相关资料和物品。
5、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以及流失海外中国文物。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抚顺市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对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来源真实可靠的文物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征集。
1、无偿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相关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入馆登记并颁发捐赠证书。
2、有偿征集。对具有特殊意义和重要史料价值的文物,可视具体情况议价收购。
3、移交。相关单位认为继续保管确有困难,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的文物、史料,可移交抚顺市雷锋纪念馆收藏保管或对外展出。
4、复(仿)制。对具有重要展出价值,所有者无意出让的实物,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在确保实物安全的基础上,经所有者同意后进行复(仿)制。
三、文物利用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对所征集的文物将妥善保存、科学保管、合理展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抚顺市雷锋纪念馆雷锋精神研究部
联系人:徐明 张剑锋
联系电话:024-56658801
电子邮件:fsslfgyjs@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雷锋路东段61号
邮政编码:113001
热忱期待关心热爱雷锋事业的您积极参与,让我们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为新时代弘扬雷锋精神做出更大贡献!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
2025年4月28日
